夏季危化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加強車輛檢查
要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防止帶病上路,同時要重點檢查車輛標志標識是否齊全。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取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車輛營運證并隨車攜帶;
2、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明顯標識,車身和尾部要粘貼反光標志;
3、車輛裝載介質與罐體噴涂介質、車輛道路運輸證載明介質必須一致;
4、運輸劇毒化學品的,還應當向目的地縣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
5、液體危險貨物罐車裝載完畢后,應將緊急切斷閥關閉,確保無損壞、無滲漏。
6、隨車配備押運員。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駕駛人、押運員、裝卸員必須取得相應資質。運輸途中要加強檢查,嚴防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發生,一般情況下,每行駛兩小時要查看一下車廂內部、底部四周有無液體泄漏,如有應及時堵塞漏源,以免污染環境。
第二規范裝載貨物
危險化學品貨物裝載要勻稱平衡、整體固定,做到一車一貨。不同危險化學品不能混裝,桶與桶之間不能留有空隙,汽車排氣管要安裝阻火器,鐵地板車廂的還應鋪設草席等。危險化學品裝載后,車輛押運人員除將貨單隨身攜帶外,還應將貨物的名稱、性狀、數量、處置方法及托運企業的聯系方式等情況以書面形式詳細記錄并攜帶,以便隨時應對處置突發情況。
第三選擇行駛時間
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盡量合理選擇行駛的時間,避免夜晚在高速公路滯留。夏天應提倡白天休息夜間行車,以防液體膨脹。遇有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節假日免費通行期間,盡量不要安排出車。
第四遵守交通法規
當前,運輸市場利益空間不大,運輸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獲得效益,首先就必須保障安全,絕不能以違反交通法規來換取效益。
1、按照核定噸位裝載,不得超載運輸、不同危化品不得混裝。
2、按照規定的時間、線路行駛,不得私自變更行駛路線。
3、注意休息,隨時保持清醒頭腦,不能疲勞駕駛。
4、按照規定的車道行駛,不得隨意超車、變道,不得長時間占用超車道。
5、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遇有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時要加大距離,如遇車輛打滑不能猛打方向。
6、高速公路上非緊急情況下禁止停車,且每日零時至五時,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
第五危險品裝卸
1、在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應設置警告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裝卸作業區;
2、危險貨物的裝卸應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3、夏季極易遇到極端天氣,如果雷雨天氣裝卸時,應確認避雷電、防濕潮措施有效;
4、進入易燃、易爆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時:禁止隨身攜帶火種;關閉隨身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嚴禁吸煙;穿著不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不帶鐵釘的工作鞋;
5、運輸過程中,應每隔一段時間檢查一次,若發現貨物有丟失、泄漏等損壞情況時,應聯系當地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6、駕駛人員應避免疲勞駕駛,以將貨物穩妥送達為目的;
7、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60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 km/h ,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
8、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
9、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生故障需修理時,應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進行;
10、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應當具備罐式車輛或廂式車輛、專用容器;
11、運輸劇毒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裝箱除外;運輸劇毒、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運輸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
12、對裝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殘留物的運輸車輛,不得動火修理。
第六強化應急處置
運輸途中一旦發生泄漏等情況,個人力量無法挽回時,要迅速開往空曠地帶,遠離人群、水源。特別是在高速公路上,要迅速將車輛移至緊急停靠帶,規范設置警示區域,并立即報警。報警時應詳細講明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性狀、數量和泄露等情況,同時迅速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切忌停留、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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